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有了新规定******
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 为全面准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日发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基本原则、内容标准、方式程序、结果运用等作出了新规定。
考核规定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方式主要是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根据工作实际开展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年度考核是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个年度内表现的总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档次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应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总人数的20%。
考核规定提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要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岗位、职务、职员等级、工资和评定职称、奖励,以及变更、续订、解除、终止聘用(任)合同的依据。
考核规定坚持分级分类考核,要求从单位实际出发,突出精准化和差异化,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体现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工作人员的特点和具体要求。
据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原人事部印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已实施20多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新精神新要求,化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面临的新问题、衔接新政策,故制定这一考核规定。
海南国际仲裁院崖州湾种业国际仲裁中心成立******
科技日报三亚1月5日电(记者王祝华)1月5日,第二届三亚国际种业科学家大会暨国际种业科技博览会在三亚举行,在同期召开的三亚·国际种业科学家联合体第二次代表会议上,海南国际仲裁院崖州湾种业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种业仲裁中心)正式成立。
“种业仲裁中心”主要开展境内外商事主体之间发生的与种业知识产权、贸易、投资等相关的民商事仲裁工作,各方充分发挥人才资源优势,协调专业力量,整合种业专家资源,研讨种业和种质资源保护领域的热点法律问题和经典案例,研究种业仲裁、调解等争议解决机制,组织开展种业专题调研和学术交流、业务咨询等活动,推广先进经验、理论成果,对商事主体进行相关法律风险防范培训,促进商事主体对仲裁、调解等争议解决机制的深入了解和广泛运用。
据悉,当前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正在加快建设种业科技科创高地和种业知识产权特区,推动海南成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策源地,推动“南繁硅谷”成为走向世界的桥头堡。“种业仲裁中心”建设将由海南国际仲裁院(海南仲裁委员会)与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共同推进。